1.1.1. 第一节 护理专业中的法律问题
考点1 护理专业法律时间线
1.1987 年6月29日,由国务院颁布的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》是我国第-一个全国性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问题的行政法规。
2.1919 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护理法。 法案---新西兰。
3.1993年卫生部颁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》。
4.1995首次护资考试
5.2002年4月4日,国务院颁布了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
6.2008年卫生部颁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》、《护士执业注册管 理办法》+实施。
考点2 医疗事故分级
一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 者死亡、重度残疾;
二级医疗事故.造成患者中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;
三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轻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导致- -般功能障碍;
四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。
考点3 医疗事故处理
1.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,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2.发生重大过失行为的,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
3.病人死亡,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,应当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;具备尸体冷冻保存条件的,可以延长至7天。
考点4 医疗事故概念
医疗事故: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幼中违反医疔卫生管理法律,行政法规,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、过失造成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。
考点5 护生的法律责任
护生只能在专业教师或注册护士的指导下,实施护理。若脱离专业护士和教师的监督指导,擅自行事并对服务对象造成损害时,护生应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。
考点6 护理工作中的违法与犯罪
1.侵权
(1)概念:指侵害了国家、集体、个体的财产及入身权利,包括生命健康权、医疗自主权、知情同意权、医疗隐私权、名誉权等,给他人造成损失。
(2) 有意侵权和无意侵权
有意侵权行为欺骗、诽谤、威胁、侵犯病人身体或隐私;
无意侵权行为:
①疏忽大意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病人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不良后果:②渎职:指医护人员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因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,导致病人受到较大伤害的行为,它是临床护理工作中最常见的过失,例如忘记发药、洗漱水温过高烫伤病人等。
2.犯罪
犯罪:是危害社会、触犯国家刑律,应当受到法律惩处的行为
(1)故意犯罪: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,从而构成犯罪的。
(2)过失犯罪: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而构成犯罪。
考点7 护理发展中法律问题的防范
1、强化法制观念;
2、规范护理行为;
3、选择安全的工作环境;
4、建立及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;
5、促进信息沟通;
6、做好各种护理记录;
7、参加职业保险。